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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统战部工作职责

校党委统战部是校党委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按照上级部门有关统战工作的精神和校党委的要求,调查研究学校统战工作方面的情况,为统战对象服务,制定开展统战工作的计划及实施措施,提出工作建议,经党委同意后贯彻落实。其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落实贯党中央关于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委统战部的有关指示及校党委的工作部署。

二、做好民主党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加强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支持和协助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三、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配合校党委召开情况通报会、座谈会,听取党外人士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做好党外人士的举荐工作。落实党外知识分子政策,在校党委领导下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工作。鼓励他们积极参政议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五、积极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作用,支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社会活动,协助开展调研、考察等活动。

六、做好留学归国人员统战工作。

七、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

八、开展统战理论研究,做好调研工作,做好统战信息的搜集、整理、发布、上报工作。

九、与上级统战部门和各民主党派市委会的联系与交流,与校内各部门、学院的联系沟通。

十、完成上级统战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